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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黑哨,一共被判了22年

旷日持久的中国足坛“反赌扫黑”案终于拉开宣判大幕。在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共有包括陆俊、黄俊杰等人在内的7名被告人和1家被告单位被公开宣判。宣判时长正好为半场足球比赛的时间,如果将之看做一场比赛,那么“上半场”的哨声已经吹响。

  现场

  法院外戒备森严

  昨日上午7时56分,警方就在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两侧设置路障,闲杂车辆无法通过。法院门口站了一排身穿迷彩服的武警人员。各地媒体记者也都早早赶到,在东北早晨寒冷的天气里站在警戒线外,静静等候宣判开始。

  从8时开始,陆续有多辆车窗紧闭的警车驶入法院大门。20分钟后,检察机关的车辆也相继驶入。为避免出现当年龚建平在宣判时因身体不适需要吸氧等意外情况发生,法院方面提前安排了医疗小组随时待命。

  8时30分左右,陆俊、黄俊杰的辩护律师先后走进法院侧门。之后,涉案人员家属、有关单位人员也相继进场。记者注意到,无论律师还是涉案人员家属在宣判前都非常低调,只有陆俊的辩护律师微笑着向守候在门外的媒体记者打了招呼。

  定刑

  黄俊杰获刑最重

  按照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之前的公告,最先被宣判的是昔日“裁判大佬”黄俊杰,宣判时间为上午9时,然而,直到9时40分,黄俊杰的辩护律师刘炜才走出法院门口。刘炜一出现,已在现场等候多时的媒体人员立刻蜂拥而上。

  此前据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与其他几名裁判相比,黄俊杰的涉案金额最高。外界预测,他的量刑也将是四人之中最重的一个。10时点左右,陆俊的辩护律师张旭涛才走出法庭,他表示陆俊是否上述要看他本人的意愿。

  除四名裁判外,前中超公司总经理吕锋则被判处了6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

  万大雪当庭要上诉

  张旭涛和刘炜两位律师都告诉记者,昨日的宣判过程非常简单。而在整个宣判过程中,当事人的情绪都非常平稳,并未出现非常激动的反应。

  黄俊杰的辩护律师刘炜告诉记者,“如果黄俊杰的行为确实构成犯罪,那么此次宣判的刑期应当说还是比较合理的。”法院对黄俊杰的宣判的确有从轻考虑,但主要是监狱中黄俊杰悔罪态度较好,并且家人也都比较配合。

  陆俊和黄俊杰两人都在法庭上表示,是否上诉要和律师商量以后才能决定。而万大雪则当庭表示对法院判决的不满,示意要上诉。按照此次一审判决来看,万大雪的刑期比陆俊还要多6个月。

  周伟新预计明年出狱

  另一名涉案裁判周伟新的刑期为3年,他预计将在明年出狱重返社会。

  周伟新是在4楼的7号法庭开庭,到场仅为四人。尽管周伟新身负两项指控(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但他的三年半有期徒刑也是涉案裁判中最轻的,其律师之后也表示不会上诉。如果涉案人员对一审宣判结果没有异议,而且在上诉期限内不进行上诉的话,这些人员也将转入监狱正式进入服刑期,此前这些涉案人员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都会计入服刑期限之内。周伟新也将成为最先出狱的涉案裁判,预计将在明年重返社会。

  黑哨的下场

  曾经,他们是绿茵场的法官,嘴里的哨子能决定胜负的天平。因为背叛了良心,背叛了身披的那身黑衣,他们“今天”站在被告席上,等待着被判。

  黄俊杰

  法院判决:处以黄俊杰有期徒刑7年,没收个人财产20万,并追缴全部贿金

  罪名: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

  涉案金额:148万元人民币、10万元港币

  案情:在2005年至2009年间先后20次收受6家俱乐部的贿赂;在两场国际友谊赛中接受过周伟新的贿赂

  周伟新

  法院判决:判处周伟新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处以3年有期徒刑,犯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处以1年有期徒刑,实际执行3年零6个月。

  罪名: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

  涉案金额:74万元人民币

  案情:多次行贿和受贿,曾收受多支球队的钱物,同时还给黄俊杰送过钱物

  陆俊

  法院判决:判处陆俊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没收个人财产10万,没收非法所得71万元

  罪名: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

  涉案金额:81万元人民币

  案情:涉嫌操纵7场比赛,涉及4家俱乐部,同时作为中间人操纵了天津泰达与广州松日的比赛

  万大雪

  法院判决:判处万大雪有期徒刑6年,没收个人财产15万

  罪名: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

  涉案金额:94万元人民币

  案情:2003年至2009年间,利用执法甲A、中超、全运会足球比赛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11次非法收受财物

  律师解读

  郝劲松:

  对陆俊判罚偏轻

  对于这些裁判的判罚是否合理,记者第一时间连线了法律专家郝劲松,请他对判罚结果做了解读。

  对于陆俊的判罚,郝劲松认为判的太轻,即在量刑幅度内处刑过于偏下。陆俊所犯的是非国家公务人员受贿罪,应该判处5年以上,1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这78万的数额也远远超过了定罪最低数额10万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现在他的判罚结果离最低限5年仅仅超过了6个月,属于判罚偏轻。

  曾经也因为受贿而涉案的裁判龚建平,当年因为受贿10多万当时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而陆俊受贿78万却仅仅被判罚5年零6个月,这样的比例似乎并不合适。对此,郝劲松解释说:“我们国家的法律判罚是不参考以前的判例,在不同的法院,也会有不同的判罚结果。在5年到15年之间,具体是多少年,由法官自由裁量。全国各地的判罚差别也比较大。”

  对于涉案裁判的判罚,郝劲松还补充道:“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行贿罪,结合认罪的态度,或者是否是投案自首,都是法官参考判罚的一个标准。但是这些裁判里面似乎并没有投案自首的。”

  郝劲松简介:

  郝劲松,著名法律人士。曾先后七次提起带有公益性质的诉讼,状告国家部委及垄断集团,并胜诉,对“打破行业"霸王条款"起到了一定作用。还曾入选“2004年构建经济和谐十大受尊崇人物”。

  许兰亭:

  是否翻案要看有无新证据

  许兰亭律师说,黑哨案是否存在翻案的可能性,主要应看二审期间是否会有新的事实和证据出现以及法律是否有变化。

  如果二审期间发现受贿的数额比一审认定时明显减少,那就有可能会改判。同时,如果法律规定发生了变化,比如原来够10万元就判5年以上,新法律规定达到20万元才判5年以上,那也可能会改判。如果一切都没有变化,大多情况下会维持原判。

  正常情况下,二审的期限和一审是一样的,同样是两个半月。但出现特殊情况时可能会延长。已经羁押的期限是可以折抵刑期的,从嫌疑人被羁押时开始折抵。

  审判四黑哨不会对南、谢案产生影响。许兰亭律师说,从法律上来讲,这四人的宣判不应对南勇和谢亚龙等人的审判产生影响,我国法律讲“罪责自负”,自己的事自己负责,不同案件之间也不能完全地类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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