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上海刑事律师新闻 -> 上海刑事辩护新闻 -> 上海刑事辩护新闻 -> 陕西举办提高律师刑事辩护能力培训

陕西举办提高律师刑事辩护能力培训

片 陕西省女法律工作者协会近两年来,推动社会性别在司法上的主流化,广泛开展对公安、律师、法律志愿者的各方面的社会性别培训,通过请全国妇联妇女理论研究所、国际司法桥梁、美国律师协会等组织进行,性别平等在法律上的运用及国际前沿司法动态及知识的培训,全国妇联研究所副所长刘伯红、中国现当代文学家冰心的女儿吴青女士等国内外法律界知名人士,都参与了这场培训,大大提高了培训者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认识,加快了性别平等的步伐。
陕西举办提高律师刑事辩护能力培训
孙央丽
6月29日至30日陕西省律师协会、省女法律工作者协会联合举办为期2天对全省家庭暴力案件“人身保护令”21个试点市县的“陕西省律师辨护能力建设培训班”加强律师保护令实施中的两性平等观念,提高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社会性别意识。
近年来,陕西省妇联、省女法协注重社会性别主流化在公安、法官、律师界的推进,通过项目扶持培训,使执法者了解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将社会性别的视角运用到司法实践中。他们先后获得美国律师协会、国际司法桥梁等多家国内外组织的项目支持,并联合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共同开展对法官、律师、民警的培训。2010年,陕西省高院在全省21个基层人民法院试点家庭暴力案件“人身保护令”制度,制定下发了《家庭暴力案件“人身保护令”实施规则》,并将人身保护令适用案件范围拓展到离婚案件以外的赡养、抚养、继承等家庭纠纷案件。陕西省妇联和省女法协认为,在保护令实施中,警官、法官、律师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制止家庭暴力中有着重要作用,加强他们的男女平等观念和社会性别视角,在保护令的执行中,犹为重要。遂配合保护令颁发加大培训力度。自今年以来已开展针对法官、律师培训四期,为保护令的顺利实施打下基础。
本次培训,西北政法大学教授罗长征、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华伟、全国妇联研究所副所长刘伯红研究员分别进行了法庭示证与质证技巧、刑事证据审查、社会性别主流化及发展趋势开展培训教授。
据省女法协透露,配合保护令的培训,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为司法实践注入了新的活力。今后还要继续开展相关人员的培训,力促保护令实施在全省获得最大收益。

热门关键词:上海刑事辩护:http://www.yehangshe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