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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刑事辩护律师网--罪名解释:破坏生产经营罪

一、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六条 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概念及犯罪构成

(一)概念

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以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破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

(二)特征

1、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侵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又破坏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其中的生产经营,包括一切经济形式的生产经营,不问其所有制性质。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出于故意,并出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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