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刑事辩护律师网--罪名解释:破坏生产经营罪
一、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六条
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概念及犯罪构成
(一)概念
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以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破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
(二)特征
1、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侵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又破坏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其中的生产经营,包括一切经济形式的生产经营,不问其所有制性质。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出于故意,并出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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