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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刑事辩护资深律师

辩护律师看守所会见需注意的事项
1.辩护律师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需寄存在看守所指定的储物柜;如果没有寄存,进入看守所后,务必关机或调静音且不要随意掏出来使用,更是严禁提供给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使用。
2.辩护律师不得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传递物品,这里指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纸币、食物、香烟、打火机、书籍、报刊杂志、药品、照片、指甲钳等。
3.辩护律师不得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传递信函,这里指的信函包括但不限于近亲属或者其他人要求交付的信函、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要求交付的信函,内容更是严禁涉及案情。
4.辩护律师不得教唆、唆使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做出与事实不符的话语,或者其他有串供可能的传话、带话。
5.辩护律师随身携带的签字笔,不能落下或留给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否则由此出现的不利后果,辩护律师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
6.辩护律师认为有必要或者案件性质比较敏感,辩护律师最好在征得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许可且经过看守所同意的情况下,对会见进行全程录音。
7.辩护律师会见完毕后,部分看守所需要辩护律师自行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带回所在监区监室,部分看守所需要辩护律师通知监管的工作人员,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带回所在监区监室,曾经发生过辩护律师会见完毕后,自己离开了,但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却还一直坐在律师会见室的凳子上,直到监管人员发现后才把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带回监区监室,后来看守所给此辩护律师发了司法建议,所以,辩护律师也必须要注意一些小细节,以免不必要的麻烦发生。

律师介入案件本身就是对公检法的办案过程的一种监督,对于存在违法办案情形的律师可以代为申诉控告。
针对办案机关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律师可以第一时间协助当事人通过申诉、控告及信访等多种方式维护当事人权益,在程序上保障公正透明,而不委托辩护律师无论你花多少钱去疏通关系或者寻求帮助也是没有人愿意帮你行使上述权利的。
委托一名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所能带来的好处是不言自明的,且随着国家法治进程的推进,律师行业的发展,真正专业的刑事律师一定是真正专注于刑事案件的,这也正是我们期待的“术业有专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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