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制毒团伙向澳洲贩毒千斤 主犯拒绝律师辩护


  18名被告有四名香港人
  18名被告中,有两位年过六旬的阿婆,其中一名是香港籍,此外还有三名香港籍男子。其余大部分为惠州人。被告前三位是今年55岁的惠州人翟伟勇、50岁的湛江人吴源林,54岁的香港人朱永成。
  第一被告翟伟勇当庭认罪,拒绝请律师。法院强行指派一名辩护律师,但他仍然拒绝。
  翟伟勇身材精瘦,没有双手,绰号断手。一名被告亲属称,翟伟勇早年偷渡到香港,在港期间造炸药被炸断一只手,后又因为持枪作案,子弹炸膛,炸掉另一只手。但翟伟勇并没有香港户籍,后来也返回大陆。另一名被告家属则表示,翟有4个老婆,每个都为他生有孩子。
  翟伟勇说,其他所有人都是给他打工,不知道他做什么,“制毒50克就可以判死刑,以我制毒的数量,枪毙100次都不够!”
  根据其法庭上所讲,从1997年,翟伟勇就开始制冰毒,所制的冰毒质量上乘。从2 0 0 6年到2010年他被抓为止,他有四次制毒,共200多公斤,销售获利2000多万元。
  一被告人自称遭刑讯逼供
  对吴源林、朱永成,公诉机关指控,向海外澳大利亚等地走私海洛因、冰毒及可用于制造毒品的感冒药康泰克。指控称,他们将毒品藏在经过切割改造过的集装箱横梁内,然后以陶瓷产品的名义报关出口,共将184 .72千克海洛因,500.25千克冰毒,877.14千克康泰克走私到澳大利亚悉尼港口。
  吴源林称遭到惠州公安刑讯逼供。其律师称,警方刑讯逼供取得证据不合法,不能采用。朱永成的律师则表示,康泰克并不是管制物品,市场随便可以买到,因此,走私制毒物品罪不成立。公诉机关反驳称,此警方证据取得合法,吴源林称遭刑讯逼供,没有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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