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市民办离婚掉进法律盲区


  莫名其妙“被重婚”十几年 找冒名者又不知踪影
  女市民办离婚掉进法律盲区
  和丈夫去办理离婚手续,被民政部门告知自己在京山还结了一次婚。离婚必须先把那桩婚事取消,而这位冒名者却难觅踪影,离婚竟“离”进了法律盲区。昨天,市民张女士向本报求助:稀里糊涂“被重婚”了,这婚到底该咋离?
  张女士在青山长大、成家,1994年6月和丈夫在青山区民政局登记结婚。结婚后两人感情一直不错,女儿也乖巧懂事。可是最近几年,丈夫迷上了赌博,欠下不少债。家里条件本来就不好,却又碰上讨债的人天天上门。吵吵闹闹让张女士受不了,她也怕影响到正在读高中的女儿。于是,她决定和丈夫离婚。
  今年8月份,张女士和丈夫来到青山区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工作人员登录婚姻登记系统查看后告诉她,这婚离不了,因为她在京山还有一桩“婚事”。重复的结婚登记必须认定其中一个是无效的才能办理离婚手续。
  网络上显示,1995年,结婚不到一年的张女士,在京山又和一名男子登记结婚。张女士当场傻了眼:长这么大都没去过京山,怎么就莫名其妙地“被结婚”了?丈夫在一旁也开始用怀疑的眼神看着她,好像张女士真的做了什么对不起他的事。
  “那我这婚该怎么离呢?”慌了神的张女士询问工作人员。她得到的答复是,如果真的有人冒名结婚,必须到京山民政局去撤销无效的婚姻登记,这边才能办理离婚手续。
  当天下午,张女士立即赶往京山,找到当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拿到了当时的结婚登记申请表。这份写于1995年3月份的申请表上面赫然写着张女士的名字、身份证号,女方登记的籍贯为京山罗店镇,工作单位青山某建设管理局,住址青山工人村。结婚登记照上是一对她从未谋面的男女。虽然女方的名字、身份证号和张女士的一模一样,但照片上的两个人从没见过,自己也从未在青山该建设管理局上过一天班。 
  当即,张女士要求撤销该婚姻登记,京山民政局要张女士找到本人,双方协商解决。张女士只好又赶到京山罗店镇派出所,向民警查询两人户籍信息,女方的信息查询不到,男方的身份证号也不对劲,而且两人早就不在罗店镇。要找到本人并非易事。
  张女士懵了,找不到人岂不是离不了?
  昨天,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工作人员称,如果确实是有人冒张女士之名结婚,她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起诉顶替者,要求撤销无效婚姻。
  津廷律师事务所鲁军峰律师则认为,撤销京山的婚姻登记也须由冒名者出面,张女士本人并无权起诉;而且京山的登记信息并不能完全认定是冒名,也有姓名、身份证号“撞车”的可能。如果确实是冒名,张女士就不能通过正常的离婚登记程序解决,但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离婚诉讼,。
  但张女士离婚后,又面临另一个困境:因为京山的登记没撤销,她无法再婚。张女士碰到了法律盲区,她希望能有个有效途径让她顺利离婚。

评论: 0 | 引用: 0 | 查看次数:
发表评论
昵 称:
邮 箱:
主 页:
验证码: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