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职工法律援助维权工作10年服务56.46万人次

:今年5月,市总工会决定,新增100万专项工作资金,并列为每年常设项目,用于支持下级工会签约律师事务所、支付办案补贴;明确每年有100万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可以用于对困难职工的法律援助。同时,市总工会要求各区县总工会至少按照1∶1比例预算本级工会经费。
  窗口:把职工法律援助窗口设在最方便职工、最有利工作的地方。目前本市共建立1个市职工法律援助中心,41个区县、产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和274个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市职工法律援助中心,以“一网一线一窗一室”板块打造,包括,“一网”即“12351职工援助服务网”首页设有“法律援助”栏目,“一线”即“12351职工援助服务热线”设“法律援助”专线,“一窗”即在服务接待大厅,设“法律援助”专门接待窗口,“一室”即专设劳动争议调解室。
  模式:一方面着重推进市、区两级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实体化运作,健全市、区县局(产业)、街道(乡镇、工业园区)三级职工法律援助机构;另一方面,借助司法行政、法院、劳动争议仲裁、综合治理等平台优势,拓展服务空间,形成“横向协作模式”。如嘉定、杨浦、虹口、徐汇区总工会将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设在劳动争议仲裁院和法院;浦东新区总工会在企业集中、职工汇聚的金桥、张江、综合保税区等7个园区建立职工法律援助分中心;有的街道工会在司法所牵头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中心、在社区事务中心设立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有的将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设在签约的律师事务所。
  资源:各级工会整合司法、律师代表组织在健全网络、规范运作、搭建队伍等方面形成合力,形成了社会化、专业化的职工法律援助力量。
  劳动事、生活事都维系和谐,赢了官司不能输工作,上海各级工会探索创新多层次、多元化法律援助模式——
  聚焦“三最”,应援尽援
  “以人为本、和谐为先”,本市各级工会聚焦职工“三最”问题,努力为职工提供“一门式服务”,大力推进“窗口受理对接后续援助”、“一人接待,团队服务”的援助服务模式。随着职工法律援助机构网络逐步健全完善,工作经费不断加大投入,社会化、专业化的专兼职援助服务队伍逐渐形成,就近、快捷、有效的“应援尽援”正在实现中。近年来,全市职工法律援助中心每年为职工代书300余件,代理仲裁、诉讼约2500件。
  黄浦区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的12名成员,在林志祥、朱素宝两位“全国维护职工权益十佳律师”的带领下,直接面向全区职工,提供“一门式”法律援助服务,并为集团公司和重点企业主动提供法律援助服务。2011年提供各类法律服务4386次,2012年上半年提供各类法律服务1200多次,成功化解40多家企业集体欠薪等劳动争议案件,追缴拖欠工资600多万元。
  市机电工会法律服务中心尝试拓展咨询服务领域,由劳动关系纠纷拓展至简单的民事纠纷,及时为职工析事明理、释疑解惑,引导职工理性表达利益诉求。据统计,2008-2011年间,法律服务中心承办法律咨询509件,代书154件,参与处理群体性事件1件,非诉调解47件,仲裁调解18件。服务内容主要是涉及劳动合同、企业改制搬迁、劳动报酬、工伤保险待遇、特殊工种、住房、养老保险、动迁政策、经济补偿金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方面。
  不让职工“赢了案子、丢了饭碗”,奉贤区总工会不仅努力实现“应援尽援”,更坚持调解优先。区总工会制定《关于加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作用的实施意见》,提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必须做到“有牌子、有人员、有制度、有台账”的“四个有”工作目标,并在全区各镇、开发区推行首席调解员制度和首问责任制,使劳动者权益得到更圆满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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