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穷变富,法援会终止

9月1日,《法律援助条例》实施九周年。现在很多人都对法律援助有所认识,但是对于其中一些具体问题还是有很多疑惑。比如,要申请法律援助本人应该具备什么条件?哪些范围的案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犯罪分子是否也同样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这期法律热线,广东明轩律师事务所司煜成律师和广东怀明律师事务所王承秀律师做客本报为读者一一答疑解惑。

  农民工不幸受伤无钱医治

  如何申请法律援助?

  黄先生来电咨询:我的侄儿黄某父母双亡,家中还有一个弟弟,家境贫穷,长期与爷爷共同生活,今年3月受雇于装修队做油漆工。2012年5月7日上午,小黄干活时右大腿摔断,现住院治疗,雇主仅支付2800元的医药费。我的侄儿现在仍欠医院3000元,已无力再支付医疗费和生活费,医院停止治疗并要求出院。请问他的情况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应该如何申请法律援助?

  律师解答:法律援助可以帮助受援人提起诉讼,主张权利,并告知申请法律援助应准备的材料。《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公民申请代理、刑事辩护的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一)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二)经济困难的证明;(三)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填写申请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或者代为转交申请的有关机构工作人员作书面记录。

  由穷变富了

  法律援助是否应中断?

  王先生来电咨询:我弟弟跟公司发生了劳动纠纷,工作一年多,用人单位一直没有支付报酬。他以前的经济条件一直很差,后来申请了法律援助。但是最近由于他结婚了,弟媳家里的条件不错,一下子就给了他20万元,并帮他开了间小店,夫妻两人共同经营。请问他现在的状况需要终止法律援助吗?

  律师解答: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三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报告,法律援助机构经审查核实,应当终止该项法律援助:(一)受援人的经济收入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二)案件终止审理或者已被撤销的;(三)受援人又自行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的;(四)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由此可见,王先生的弟弟经济条件变好了,应该终止法律援助。

  离异父亲不给抚养费 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赵先生来电咨询:我侄女今年15岁,父母离婚后判给了父亲,可她父亲不管她,她只能跟着爷爷过。爷孙俩的生活过得非常艰难,都是靠爷爷捡垃圾变卖为生。现在侄女下学期的学费都成了问题,她想向父亲索要生活费和学费,请问我侄女现在的情况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律师解答: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赵先生侄女是符合法律援助申请条件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经济条件困难者犯罪后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吴先生来电咨询:2012年3月5日,我表弟遭人诱骗在公交车上实施抢劫,但是后经人发现抢劫未成功。表弟为了逃跑,在车上将一人打伤。后来表弟被逮捕。我担心表弟会因此而被判刑,但是由于我们的经济都十分困难,无法请到律师帮忙打官司,请问我们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律师解答: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的相关规定,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根据以上条例的法律规定,吴先生的表弟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为其打官司。

  未成年人没有辩护人可申请法律援助吗?

  秦小姐来电咨询:我有个邻居今年16岁,是一个孤儿。前一阵子,她跟朋友去旅行爬山,不小心将朋友撞倒摔成了重伤,朋友的父母因此要起诉她,让她赔偿。她也是第一次面临这样的官司,请问她这样的情况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律师解答: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秦小姐的邻居由于还未成年,因此可以依法获得法律援助。

  劳资纠纷后公司迁往异地 应当向哪里申请法律援助?

  何先生来电咨询:从2012年3月份起,我所在的公司就一直拖欠我的工资,我一直想申请法律援助,帮我讨回工资。8月初的时候,公司突然搬到东莞,这边的法律援助机构却说无法申请。请问我应该向哪里申请法律援助?

  律师解答: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的相关规定,符合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一)请求国家赔偿的,向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向提供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向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向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五)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向被请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根据以上规定,何先生应该向东莞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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